“你是做鸭的呀”,长沙男子因约会对象一句玩笑话生气,抢夺手机后要钱,法院判了
【资料图】
“鸡、鸭、鱼,我都会做的。”
“原来你是做鸭的呀。”
因为女同伴的一句玩笑话,19岁的长沙小伙卢某生气了,临时起意抢夺手机,索要钱财。近日,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,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四千元。
2021年8月18日凌晨,浏阳河堤上,微微徐风,19岁的卢某和19岁的女孩肖某从网上相识,此次是第二次见面,两人一起散步。肖某问,“你会做饭吗?”卢某回答,“会,我是厨师。”在肖某询问卢某会做什么菜后,卢某称会做“鸡、鸭、鱼”。此后,肖某开了一个玩笑,“哈哈,原来你是做鸭的呀,哈哈哈...”
卢某怔住了,一阵怒火涌上心头,不说话了,肖某低头玩起了手机,卢某趁肖某不注意,一把其抢过手中的手机(品牌为苹果11,鉴定市场价值是2784元),飞速奔跑,不顾身后肖某的追讨与再三恳求,消失在黑夜中。
△图源网络 图文无关
肖某通过社交平台联系上了卢某,但此时的卢某却开口向肖某索要4000元方可归还手机。肖某称已报警,没想到卢某回复他不怕,接触她时均用的假名,并利用肖某想拿回手机的心理一再催逼索要4000元,否则将砸坏手机。无奈,肖某答应支付3000元,并约定交易地点。2021年8月19日下午,在双方约定交易的地点,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。
2021年8月20日,派出所民警鉴于卢某系初犯,年纪尚轻,决定对其取保候审,又因卢某无家人管教,民警好心为其自行垫付财产担保资金。2022年6月15日,卢某被移送检察院公诉,取保期间,卢某却自行更换手机以求躲避制裁,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6月25日、7月15日两次传讯卢某均未到案。2023年3月27日,卢某再次被公安抓获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趁人不备,公然夺取他人财物,价值人民币2784元,数额较大,其行为构成抢夺罪。因卢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坦白,且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可从轻处罚、从宽处理。综合犯罪事实、情节以及卢某的态度,依法认定卢某犯抢夺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四千元。
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孙红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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